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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们很高兴分享毛拉纳穆罕默德‧阿里所著的《圣训手册》第卅一章的节选。在本章中重点阐述,在真主的责任监督下,治理与信仰如何结合,建立公正且正义的社会。第卅一章,国政—续篇[…]哈里发是国家的受薪仆人,如同其他公仆一样。任何公仆都不能接受人民的馈赠。那些被委以治理国政责任的人,包括元首在内,皆必须为民谋福,待人温和,生活简朴。易于亲近,敬畏真主。阿伊莎说,当阿布•巴克尔被推举为(先知)的继承者时,他说:我的族人都知道我原本从事的职业足以养活我的家人;然而如今,我须专注于处理穆斯林的事务,因此,阿布•巴克尔的家人将从这座(公共)财库中获得生计,而他(阿布•巴克尔)则为穆斯林效力。马基勒说:我听闻先知(愿和平与真主的祝福降临于他)说:「凡是真主赐予统治民众权力的人,若他不为民谋求福祉,那么他将闻不到天堂的芬芳。」阿布•布尔达说,真主的使者(愿和平与真主的祝福降临于他)派遣阿布•穆萨和穆阿兹•伊本•贾贝尔前往叶门,并任命他们各自治理叶门的一部分,先知说:叶门被分为两区,然后又说:「对人民要温和,不要严苛,要使他们喜悦,不要使他们心生厌恶。」据传述,欧麦尔任命总督时,都会对他们立下若干条件:你们不得骑乘非阿拉伯品种的马;不得食用精制的面包;不得穿着华丽的服装;不得对民众的需求闭门不见。若你们做了其中任何一件,惩罚必将降临于你们。然后,他亲自送别他们。哈桑说,真主命令统治者不得顺从卑劣的私欲,不得畏惧任何人,也不得用区区小利来交换真主的诫命。[…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