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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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們很高興分享毛拉納穆罕默德‧阿里所著的《聖訓手冊》第廿三和廿五章的節選。在本章中,《聖訓》揭示穆斯林之間交易與社會關係的範例與指引,此稱為穆阿瑪拉。旨在透過社會生活中所有形式的互動與交易,來獲得真主的喜悅,以獲得回報、賜福和平安。第二十三章,土地的耕種(土地的耕種)「[…]《古蘭經》提醒我們,必須透過安排灌溉,並種植優良作物,將荒地變成園圃。《聖訓》指出,耕作是功德很大的行為,但同時也警示,完全投身於農務而忽略其他才能發展的人,無法成就光榮的宏業。開墾荒地受到推動和鼓勵。允許將土地交給他人耕種,以換取部分收成或金錢,但同時也建議有能力的人應該將土地免費租給貧窮的兄弟耕種。土地臨水渠的人,有權利灌溉自己的土地,但是當自己的需求滿足後,必須讓水流下去,灌溉別人的土地。挖井是有大功德的行為。必須極嚴謹地尊重鄰居的土地權利。阿納斯傳述:真主的使者,願真主賜他平安賜福於他,說:『任何穆斯林種下樹木,或耕作土地,若有鳥、人或動物從中取食,對他都算是一份布施。』[…]伊本‧歐瑪爾傳說:先知,願真主賜他平安,賜福於他,說:誰無土地之權卻強行佔有,那人將會受到的懲罰是在復活日當天被沉入七層深的地底。』」第二十五章,債務與抵押「『當你們彼此訂立定期的債務,要記錄下來,並由債務人口述。』『如果你們在旅途中找不到書記可書寫記錄,則可以拿抵押品做擔保。』『真主允許買賣,但禁止高利貸(貸款或兌換中不公正的增額。)『如果你們得知債務人經濟拮据,應給予寬限,直到他寬裕為止,如果你們免除這筆債務,做為布施,這樣對你們更好。』」











